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信息员   点击数:   日期:2020-03-20 20:1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日通报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本次监督抽查以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和医疗器械作为重点领域,共计抽查了涉及13个业务领域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300家。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14家,食品检验机构100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20家,其他领域机构129家。本次抽查共注销10家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责令15家机构整改。

  详情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了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和医疗器械作为重点领域,以打击“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目标,共计抽查了涉及13个业务领域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300家。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14家,食品检验机构100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20家,其他领域机构129家。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联合监督抽查中,发现因法人变更等原因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机构7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机构2家;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的机构13家;使用已失效的资质认定标志的机构2家;其他存在未依据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规定管理保存原始记录,未按照规定分包等问题的机构106家。另有3家机构在开展检查时已在办理注销手续。

三、处理结果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对相关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如下:

  (一)注销10家机构(见附件1)的资质认定证书。

  (二)责令存在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超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问题的15家机构(见附件2)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同时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一步处理。

  (三)责令存在使用已失效的资质认定标志问题的2家机构改正。同时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一步处理。

  (四)责令存在未依据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规定管理保存原始记录,未按照规定分包等问题的106家机构1个月内改正。

  附件1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备注

1

国家青少年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F2013000177

 

2

福建中检检测有限公司

170000123573

 

3

湖北中检好普检测有限公司

F2013000437/2013003433Z

 

4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连)

160000092586

 

5

湛江市港口环保监测站

160012072763

 

6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试验室/贵州黔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0001211163

 

7

湖北中铁弘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50001210541

 

8

农业部亚热带农机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60004092674

检查时已在办理注销手续

9

天津科技大学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

150021002692

检查时已在办理注销手续

10

辽宁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180012053571

因机构改革原因,检查前已提出注销申请

  附件2

  责令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领域

机构名称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环境监测

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预报台)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2

机动车

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有限公司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3

食品

农业农村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4

食品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5

食品

国家黑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6

食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蔬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7

食品

山东大学卫生分析测试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8

食品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9

其他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盐湖化学分析测试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10

其他

国家轻工业造纸食品日用化工塑料机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11

其他

化学工业海洋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12

其他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13

其他

国家粮食局郑州粮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14

其他

机械工业换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合肥)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15

其他

机械工业组合机床及液压元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版权所有:河南省认证认可协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与银屏路创业五号院3楼308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7117226    传真:0371-67117226    邮箱:hnsrzrkxh@#@163.com(@#@改为@)

技术支持:郑州耕宇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19027112号-1